中国法律法规1528 页目录
01-宪法01-宪法(2018年修正文本)02-宪法(1982年)03-宪法修正案(1988年)04-宪法修正案(1993年)05-宪法修正案(1999年)06-宪法修正案(2004年)07-宪法修正案(2018年)
02-宪法相关法
03-民法商法
04-行政法
05-经济法
06-社会法
07-生态环境法
08-刑法
09-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
10-法律解释
11-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
12-监察法规
13-行政法规
14-司法解释

03-宪法修正案(1988年)

更新于 2026年9月29日 · 中国法律法规

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

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

第一次会议通过

  • 第一条  宪法第十一条增加规定:“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。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。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,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、监督和管理。”

  • 第二条  宪法第十条第四款“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、买卖、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。”修改为:“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、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。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。”